伟理宸 Walker Morris - AIM规则的变更 – 保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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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M规则的变更 – 保荐人

法律简报
来自公司法法律事务部的报道
AIM规则的变更保荐人

        2007220日起AIM规则的变更正式生效。新规则对AIM的市场运作进行战略上的修改,包括对AIM管理结构的重新定义。新规则主要针对之前不够完善的并对上市公司的质量有所削弱的规则制度做出了变更。
AIM规则中的保荐人制度
        新规则中强调了保荐人的职责,该类规则原来被涵盖在公司和保荐人的适格标准中。该类新规则意在完全地反映目前良好的市场实践,但保荐人仍需将与委托公司的合约以及他们的市场操作程序稍作修改,以符合新规则的变更。
        新规则规定了保荐人的义务和责任,并明确地规定了当履行对证交所/委托人的职责时,保荐人应以怎样适当的专业技能和谨慎履行职责。
新规则包括:
新规则第39条详细规定了证交所对保荐人的预期。例如,新规则规定,当保荐人对已上市的委托公司的适格性有疑问时,须及时告知证交所。新规则还为证交所对保荐人履行职责时的专业技能和谨慎应有的预期做出了指南。这一改变将会对保荐人从委托公司及其他顾问处得到的安慰信的内容有所影响;保荐人将会要求委托公司及其他顾问对安慰信相关内容作出相应修改,以明确其责任和使其可能的披露最小化。
新规则还规定,当评估一家公司是否具备上市资格时,保荐人要对上市申请人及其业务深入了解。实践中,此规定与原相关规定基本相同,原规则要求保荐人在帮助申请人提出上市申请前要对其业务全面了解。但是,新规则可能会导致在IPO时对商业方面更加深入的尽职调查。
新规则对如何调查研究每名董事适格与否及董事会的整体效力也作出了要求。不同于以往简单的董事声明,调查研究将在任何情况下适用。
新规则要求对尽职调查的过程进行监督,以确保可能会影响申请人上市适格性的全部问题已被处理。我们认为这将通过保荐人的法律顾问与保荐人协力合作完成。从而,IPO的法律顾问费用将难以避免地相应提高。
新规则要求保荐人积极参与上市文件和公告的准备,以确保其与AIM规则相符。此规定实际的影响很小,尽管将引致更加正规的文件起草会议以确保保荐人已履行职责。这只会对时间进程稍有影响。
新规则就保荐人如何管理上市公司股权交易行为方面也作出规定。
一条新规则授权证交所对保荐人在特殊情况下的行为进行指导,以维护AIM的秩序和声誉。我们只有在该权利行使时才知道其真正效用,但我们认为证交所将极少调用该权利。
新规则对保荐人向证交所提交岁入提出新的要求,包括该保荐人在该期间完成的相关交易以及雇用的适格执行人员的细目。这将有助于证交所密切注意保荐人的情况。这将成为证交所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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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hard Naish
公司法法律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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